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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基层“小院”也要打造检察“铁军”

2024-08-13 03:33:42 来源: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正镶白旗长安网

        正镶白旗人民检察院是锡林郭勒盟一个典型的基层小院,全部人员仅30人,院虽小但上下同心,队伍有凝聚力。该院结合基层检察工作特点和队伍建设实际,深入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统筹政治建检、理论武装、选人育人、能力培养、严管厚爱、强基固本,努力打造适应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需要的检察铁军,以高质量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提升政治素养,在学思践悟中筑牢坚定信念

        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从思想上守正创新、正本清源,结合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专题授课、专门讲座、青年小组学习和读书等活动,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入脑入心、见行见效,提升检察人员思想政治修养,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让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根本要求,自觉把检察机关党的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贯穿检察人员履职的各方面,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推进机关党建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有机融合、相互促进,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中的引领示范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推进选人育人,在实践锻炼中厚植成长根基

        日常培养增强本领。尊重青年干部成长规律,通过政治轮训、业务比赛、岗位练兵等多种途径,一体提升年轻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注重在监督办案、依法办事、日常管理、服务民生、保障大局的检察实践中挖掘潜力、发现人才,树立基层导向和业绩导向,在重点培养和岗位磨砺中推动成长进步,不断增强能为、会为、善为的担当本领和实践能力。

        岗位赋责压紧担子。坚持从基层检察工作实际出发,以事择人、以岗定人,大胆择优使用年轻检察人员,大力营造人人可成才、人人能成才、人人会成才、人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推动形成“检察成就人才,人才成就检察”的生动氛围。对素质较好、表现突出的年轻干部,打破论资排辈和平衡照顾,早压担子、早给机会,用当其时、用其所长,构建结构合理的机关干部梯队,增强检察人员使用的整体效能,为检察工作长足发展奠定基础。

        三、锤炼专业素养,在依法履职中锻造行家里手

        深化业务实战训练。树牢“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常态化组织业务素质能力提升活动,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业务竞赛和比武,通过岗位实训、挂职锻炼、庭审观摩、参与办案和参加调训集训等,推进落实“素质能力提升工程”,依托多形式、多角度、多渠道的检察实践,培养检察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并在推进办案成果转化、工作经验总结、亮点业务提炼中建立正向考核评价机制,推动队伍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提升业务培训质效。坚持实战实用实效,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院和旗相关部门举办的法治理论和业务培训,抓好新入职人员岗前培训,提高检察人员履职能力和正确理解运用法律的能力。树立传导式培训理念,推进班子成员和环节干部上讲台,讲授业务课程,开展“菜单式”“定制化”学习培训和“办案+研讨+培训”等活动,并把工作岗位当作练兵场,统筹推进学、研、练、赛等工作,增强岗位练兵成果。

        四、完善跟踪培养,在严管厚爱中激励担当作为

        坚持系统谋划推进。认真落实、持续推进“扬菁计划”,老带新、师带徒,充分发挥优秀检察人员示范表率作用,将敬业精神、业务技能和良好品质积极传承给青年检察人员,有效做好“传帮带”工作。促进年轻干部培养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激励年轻干部主动担当作为,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表现,不断完善绩效考核办法,用好“红黄蓝绿”四色标注法,强化激励和警示效应,调动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积极性,鼓励检察人员自觉投身新时代检察实践。

        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始终坚持严的基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三个规定”记录报告等制度,抓实日常谈心谈话,定期分析思想动态,掌握人员情况,并将监督工作延伸至八小时以外。建立健全人员管理档案,及时收集整理在服从统一指挥、对待组织安排、承担重要任务中的表现情况,全方位掌握人员综合动态,让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成为自觉,不断提高新时代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水平,以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更好服务和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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