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开放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1+2”黄金审判搭档 “无袍法官”共守司法公正
法院开放日│正镶白旗人民法院: “1+2”黄金审判搭档 “无袍法官”共守司法公正
为深化司法公开,筑牢司法为民根基,切实提升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与责任意识,7月21日上午,正镶白旗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该案由1名法官、2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案情回顾
该案原告某建材经销部诉称,2016年被告王某因装修需要向该建材经销部购买装修材料,装修材料款共计1.52万元,并出具欠条一张。该建材经销部按被告王某要求供货,履行了供货义务。但时至今日,该建材经销部仍未收到货款。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该建材经销部将王某诉至正镶白旗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王某支付拖欠货款。
庭审阶段,两名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细致核对关键证据,以民间视角有效弥补专业审判中商事经营视角的短板,推动庭审事实查清。案件审理全过程,陪审员既“陪”又“审”,不做“旁听者”、争当“评议员”,有效打通司法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由于该案时间跨度大,双方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案件将择期宣判。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你了解“人民陪审员”吗?

什么是人民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选任产生,代表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参加审判活动的人员。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人民陪审员宣誓誓词是什么?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我宣誓: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忠实履行陪审职责,廉洁诚信,秉公判断,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人民陪审员有什么权利与义务?
人民陪审员在司法审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享有一定的权利,也承担相应的义务。

权利
1 人民陪审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产生,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2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
义务
1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2 人民陪审员应当依法遵守回避制度。人民陪审员的回避,适用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 人民陪审员应当按要求参加培训。